关于2023年浙江省园林城镇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2 05:14 信息来源: 省住建厅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和《浙江省园林城镇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综合设区市主管部门报告和专家组现场考查结果,经研究,萧山区楼塔镇、临安区天目山镇、临安区太阳镇、建德市莲花镇、淳安县梓桐镇、海曙区横街镇、镇海区澥浦镇、慈溪市龙山镇、宁海县西店镇、苍南县矾山镇、乐清市雁荡镇、泰顺县司前镇、德清县禹越镇、上虞区长塘镇、上虞区永和镇、诸暨市五泄镇、嵊州市黄泽镇、永康市方岩镇、龙游县詹家镇、开化县马金镇、临海市尤溪镇、温岭市松门镇、景宁县东坑镇等23个镇达到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浙江省建设厅城建处。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571-81050813

电子邮箱:20157251@qq.com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邮编31000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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