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26-1010460657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义乌市可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的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8 08:38 信息来源:省建设厅 浏览次数:

义乌市可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

近期,我厅在对你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时,发现你单位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规定,我厅拟撤销你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我厅根据你单位在浙里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浙里建”中所留地址、电话信息,通过EMS邮政快递向你单位寄送《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被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附件1:义乌市可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名单.xls

附件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义乌市可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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