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规范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导则(试行)》,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浙江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导则(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4日